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廖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又一家消费金融公司迈过10亿元大关。8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日前发布批复公告指出,同意晋商银行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增资5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晋商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变更为10亿元。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亿元的硬性要求下,尚未达标的消费金融机构增资成为合规展业的必要条件。在晋商消费金融完成增资后,市场上仅剩蒙商消费金融、盛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仍在“门槛”之下,而这背后的考量,集中在股东出资意愿、机构自身经营能力以及外部资金成本等多方面。有分析人士直言,两家尾部消费金融公司至今仍未达标,折射出了消费金融行业尾部机构的生存困境。
晋商消金增资至10亿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披露的信息,晋商银行对晋商消费金融增资5亿元事项获批,晋商消费金融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申请获得批准。增资后,晋商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
对于这一增资事项,市场已有预期。此前,在港股上市的晋商银行便曾发布公告指出,拟以每股1.46元的认购价格,共计出资7.3亿元认购晋商消费金融5亿股新发股份,晋商消费金融财务业绩将并入晋商银行报表。
对比来看,晋商消费金融本轮增资中,公司原有的5名股东构成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有相应调整。晋商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晋商银行持有70000万股,持股比例由原40%增至70%。
控股股东股权进一步集中后,剩余股东持股比例同步缩水一半。其中,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大投资”)持有晋商消费金融12500万股,持股比例由25%降至12.5%;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00万股,持股比例由20%降至10%;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00万股,持股比例由8%降至4%;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500万股,持股比例由7%降至3.5%。
天眼查、公司官网等公开信息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即为5亿元。2023年初,荣大投资获批受让北京奇飞翔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晋商消费金融12500万股股份,成为晋商消费金融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成立至今晋商消费金融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未发生其他变化。
在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看来,本次晋商银行独自对晋商消费金融出资增资,首要出发点是对标《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完成合规整改,在补齐注册资本门槛的同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提升至七成,均满足了监管硬性标准。
王蓬博指出,除了晋商银行外,剩余原有股东均没有追加投入,对于晋商消费金融而言,股权被动稀释之后,母行彻底掌握经营管控权,过往多方股东治理分散的问题得到解决,风控统筹、业务规划的效率都会提升,同时充足资本金也能拓宽信贷投放空间,借助全国性消金牌照打破城商行本地展业的地域局限,完善自身零售业务布局。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增资动作能够夯实晋商消费金融自身的资本实力,同时也能够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而大股东晋商银行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既能够更好地满足合规要求,也能够强化股东地位,为后续联动发展奠定优良根基。
目前,晋商消费金融增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对于增资落地的具体进度、后续业务规划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晋商消费金融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仍有2家机构未达标
2024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实施《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将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提升至10亿元,并要求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从30%提高至50%。同年末,《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出炉,其中“资本管理权”的分值权重占比为15%。
《管理办法》发布初期,业内共计9家消费金融机构注册资本尚未达到10亿元门槛。此后,消费金融公司增资动作频频,部分未达标机构注册资本开始向10亿元靠拢。在晋商消费金融之前,金美信消费金融在2026年2月获批增资5亿元,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原有股东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而在晋商消费金融迈过10亿元大关后,全国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仅有两家消费金融公司未能达标。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蒙商消费金融、盛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尚未达标,两者注册资本分别为5亿元、3亿元。
对于两家消费金融机构而言,融资能力是横亘在增资路上的一道关键关卡。有消费金融行业从业人士直言,行业红利消退后,市场整体迈入存量角逐阶段,股东的出资意愿会紧密绑定机构的实际经营成效与投资收益表现。若是向外筹措资本,高昂的资金成本同样是绕不开的现实阻碍。相较于头部主体,中小消费金融机构融资途径本就匮乏,这也让其在资金端承受更大的发展桎梏。
《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两年有余,仍有机构未能达标。王蓬博分析称,中小消金增资推进缓慢,核心还是受新规落地之后多重现实因素制约,多数机构背靠区域中小银行母体,区域银行自身资本储备不算充裕,很难持续拿出大额资金向下注资。同时,近年来信贷行业持续波动,不少中小消金资产质量承压,盈利水平起伏较大,外部产业股东看不到稳定回报,不愿参与增资;叠加消费信贷行业整体增长节奏放缓,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资本入场意愿持续走低。
苏筱芮认为,两家尾部消费金融公司至今仍未达标,折射出了消费金融行业尾部机构的生存困境,背后可能存在多种因素:一是内部不同股东之间由谁牵头增资,各方增资比例如何,以何种形式出资等事项未能达成一致;二是两家机构的母行蒙商银行、盛京银行等自身经营情况本身不容乐观,在自身经营承压的情况下,两家母行对消金子公司的“补血”优先级被动排在了后面。
苏筱芮建议,相关机构应基于公司治理、企业品牌形象等考虑,加强股东沟通,加快增资合规进度。
对于当前的增资规划、阻碍增资的具体难点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分别向蒙商消费金融、盛银消费金融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
中小机构不用盲目扩大规模
在部分中小消金机构仍挣扎在10亿元合规底线之时,头部机构也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厚资本。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6年以来,已有北银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完成新一轮增资操作,本次晋商消费金融也已获批增资。
其中,北银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均是增资至10亿元。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42亿元增加至47.3亿元,海尔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20.9亿元提升至31.18亿元,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注册资本则由11.24亿元提升至19.45亿元。
按照监管要求,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这也意味着,注册资本对从业机构而言并非简单账面数字,而是业务规模、抗风险能力与外部融资空间的重要支撑。王蓬博表示,资本金达标首先可以顺利满足监管划定的资本充足率硬性标准,不会受到业务开展限制,放贷额度上限能够相应放宽。
“厚实的资本可以计提更多坏账准备金,应对逾期资产的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同时资本体量更足,也方便机构拓展多元消费信贷场景,稳步扩大自身业务规模。”王蓬博补充道。
对于后续业务发展,王蓬博建议,中小消费金融机构不用盲目跟风线上大规模信贷扩张,应当扎根股东所属区域,深耕本地工薪群体、县域日常消费场景,避开行业普遍扎堆的同质化线上信贷赛道;优先稳住资产质量,把控信贷逾期水平,维持平稳盈利状态,以此推进后续增资进程。同时,可依托母行线下网点、本地商户资源做场景分期业务,依靠精细化运营稳步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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